Q問題:
查詢人在家中偷錄了丈夫與第三者的對話內容,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
A答覆

上述行為屬於自然人在從事專屬個人或家庭活動時對個人資料的處理,不屬《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適用範圍。然而,上述行為仍受其他法律規範,如《民法典》及《刑法典》,當中可能涉及侵犯他人的私人生活,有可能構成犯罪。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17樓

電話:(853)28716006

傳真:(853)28716116